Friday, 14 May 2010

黃泉安,謹言啊!



黃泉安,謹言啊!


在檳州火箭有獨行俠之稱的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黃泉安,向來喜歡逞英雄、博個人宣傳。他最常做的事就是抹黑民政黨,給她套上莫須有的指責和罪名。


要寫黃泉安對檳州發展的貢獻,想破腦袋卻想不到一個所以然來。印象中,只記得他的口水多過茶,講多沒做就有他的份。


約半年前,黃某在某報章的專欄論政。他藉寫專欄的管道來揭發市政局的弊端,指責盟友的不是,這是一件多麼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啊!堂堂一個當權的政治高官,也頂著檳州首席部長幕僚長的銜頭,竟然淪落到只能靠專欄來批評地方政府的弊端,炮轟盟友也頂多一貫的指桑罵槐。可悲誒,可悲誒!


308的大選時,黃泉安以部落客的身份自居,手握著天兵和行動黨秘書長的愛將的皇牌,轟轟動動的降臨檳州。靠著擅長講話和唱歌的嘴巴,給人民許多誓言,不然就是在政治大會上,以其半沙啞的嗓子,唱出了名氣。


為了達至政治利益,他的誓言好像不需要成本般,在308大選競選期間,以“白米換蕃薯論”來攻擊其加入火箭前的舊東家民政黨。他終於中選了國會議員。當我問該區的選民為何選他,答案不出我所料,對方告訴我,黃泉安的口才很厲害,敢罵政府,敢跟巫青團的凱利辯論。


兩年多了,我只看到他常舌戰民政黨,卻未曾聽過、見過他在國會殿堂裡提問巫統林茂區國會議員凱里,更甭說挑戰凱里辯論了。事因他連出席國會的次數以及在會議廳裡的時間很少,在需要做出重大財政議案的關鍵一票時,他選擇缺席。


他對媒體說,當天他在檳城有很重要的會議主持,以商討檳州通訊塔的問題。奇怪了,國會議員不是應當以國家課題為大前提嗎,更何況那是關乎國家未來一年收入與開銷的2010年財政預算案。


身兼檳州電訊基設特別工作小組主席的黃氏,在幾天前召開記者會說:“若反電訊塔組織再用山寨標準妖言惑眾,製造白色恐怖,中央政府該援引煽動法令對付他們。”


令人不解的是,向來反對煽動法令、內安法令以及機密法令的國會在野黨,有了“官職”之後,換了位子連腦袋也換了。諷刺的是,黃泉安的主子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才在今年53日的世界新聞自由日,大力抨擊大馬因這些惡法導致新聞自由評價差透了。


黃泉安更把矛頭指向該組織的醫藥顧問,同時是民政黨的一名活躍領袖,嘲諷對方別扮專家。唉,看來原本以全民健康醒覺為大前提的一個課題,又被黃泉安政治化了。可悲誒,可悲誒!


每個政黨的黨員可以是任何一個社團組織的顧問或會員。同樣的,只要彼此理念和目標相同,政黨和非政府組織也歡迎群眾的加入。一個專業的醫生兼政治工作者,把公益事務以及社會福利視為自己回饋國家社會的責任,有問題嗎?難道在相關的組織邀請之下,善用自己所學到的知識和資訊,也是一種罪嗎?黃泉安嘲諷人家扮專家,看來只顯得他的涵養與素質有問題。


以政黨黨員身份,身兼州內社團組織的要職,是否意味著該組織就是政黨的附屬品?以此類推,所有加入社團並持有政黨身份的會員都必須退黨。從今以後,社團或是非政府組織一概不得委任政治人物當顧問,也不該邀請政治人物出席活動。我只能說黃泉安的想法是幼稚的。


不敢正面對抗巫統的林冠英政府,就只能把槍口對准他最主要,也是最好對付的敵人 - 民政黨。一旦民政黨失去了作為,民眾偏向火箭,巫統將會繼續推動種族政策,最終受苦的將是檳州人民。


最後要勸勸黃氏,與其花時間在政治秀上,每天想著如何對付政敵,胡亂發言,倒不如踏實點,多做正事,拿出好成績。因為,不是每一屆大選都是308


文章刊登于光华日报异言堂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0/05/15/21.html









2 comments:

  1. 黄泉安过激言论惹争议 质疑不等于煽动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 凌晨十二时三十分

    (槟城19日讯)民联领袖对黄泉安表示“煽动法令有存在必要”言论看法不一,章瑛表示煽动法令有存在的必要,而郭庭恺则坚守行动党立场必需废除4大法令!

    针对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黄泉安日前向《光华日报》表示煽动法令有存在的必要,但要加以修改。行动党全国妇女组主席章瑛向《光华日报》指出,只要煽动法令不被滥用,不会影响到言论自由,那它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她强调,民联政府绝对不会援引煽动法令来对付异论的人民,但如果是利用宗教或种族课题的极端分子就另当别论。

    章瑛不认同

    章瑛也坚决不认同黄泉安表示要援引煽动法令对付被他指为“妖言惑众”的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有关人士的言论,民众不认同政府的政策绝不构成援引煽动法令的原因。

    郭庭恺:可笑

    槟行动党秘书郭庭恺坚称行动党的立场非常鲜明并没任何改变,就是希望通过执政中央来废除大专法令、内安法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及煽动法令,他从没听过党内部有任何要改变立场的声音。

    他同时指出,黄泉安表示要求援引煽动法令对付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有关人士的想法是非常可笑的,他并不觉得该联盟有制造任何的所谓“白色恐怖”。他表示目前行动党内部还没考虑针对黄泉安的言论采取纪律行动。

    郭庭恺希望黄泉安能向党中央领袖和民众清楚解释自己对这4大恶法的立场,让大家了解他所谓修改过后的“泉安版”煽动法令是怎么一回事,别让广大民众对行动党的立场感混淆。

    丁福南:民联才是恶法支持者

    槟州民政党主席丁福南讽刺槟民联政府本身就是所谓“恶法”的支持者,因此绝不会对发表极端言论的黄泉安采取任何的纪律行动。

    丁福南说,民联一直批评国阵滥用官方机密法令,但其实民联才是施行官方机密法令最严格的政府。

    他表示,据他所知林冠英约束官员们不能对外透露州政府内部的情况,包括决定某项政策的细节及程序等。他说,民联执政槟州2年以来施行的许多政策详细情况、效果都没公开,经常采取掩饰的手段来混淆民众。证明民联政府在废除恶法的心态上只是以此作为政治筹码。

    民联有责任挑明立场

    著名时事评论员黄进发调侃黄泉安的“煽动门”使他以为还活在马哈迪时代,并促林冠英向民众交代民联政府的立场,和向民众保证绝不会采取法令禁止民众质疑政府。

    民主进程的表现

    曾在去年被警方以煽动法令逮捕的黄进发说,只要民众对政府的质疑不会构成暴力的因素,那么这些质疑的存在是很正常的,这也是民主社会需要选举的原因。

    他指出,虽然只是单凭黄泉安的言论并不能代表民联对于这些恶法的立场,但黄泉安身为槟州首长林冠英的幕僚长,林冠英绝对有责任向民众交代清楚民联对于这些恶法的立场。

    也是政治学者的黄进发指出,煽动法令分为2个部份,一部份用来防止族群和阶级之间的冲突,另一部份用来保护掌权者。他说,第一部份可以用更明确的新法令,如反仇恨法来取代;而第二部份则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他反问黄泉安到底要援引煽动法令的哪个部份来对付反对非法电讯塔的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

    政府应深入关注异见

    人民之声槟城分会协调员王泽钦向《光华日报》说,他绝不认为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质疑电讯塔的安全性就是在制造黄泉安所说的“白色恐怖”,该联盟绝对不该受到煽动法令的对付。他也坚决不认同“泉安版”煽动法令!

    王泽钦说,在民主的社会所有人都该有表达自己想法的自由,如果他言之无物自然就不会有人理他,因此何来“煽动”一说?

    “如果一个人的言论是毫无根据的,那么自然就不会有人相信,也就丝毫不会有所谓”煽动“的效果,因此煽动法令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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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黄泉安站在云端?

    时间:2010-05-21 18:34:26 来源:本报报道 作者:叶子麟


    黄泉安警告将援用煽动法令对付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引来口诛笔伐,党内没人出面罩他,党外把他骂到变猪头炳。

    黄泉安又闯祸了。

    对,不是第一次,上一次和盟友回教改革理事会起冲突,这次轮到槟城电磁辐射公害防护联盟被他吊。

    大家看这件事情的角度都不同,有的认为该防辐射联盟的理由是充足的,辐射的确存在,有的却说他们反应过敏,也有的说民政党在煽风点火,争取政治筹码。

    但对我来说,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身为民联的民选议员,竟然动辄恫言援用煽动法令!

    民联之所以为民联,人们之所以支持民联,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反对钳制言论自由的恶法。从内安法令到煽动法令,都是国阵的工具。如果真认为该防护联盟错了,以不确实的数据理论影响民众,那就该收集资料逐一反驳,或法庭见真章。这才是尊重法律和运用法律。

    民联应该以身作则,给国阵看看,如果一个政府懂得正确的手段来运用法律,懂得将政策结合民间意见,那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是不必要的。

    但是黄泉安似乎还不懂得当政府,而只懂得当反对党。和许多行动党人一样,当自己变了执政党,面对反对的声音时,就习惯性的把自己当成正义的化身,把反对自己的人都当成国阵。这么一来,就十分的狂躁了。

    分别在那里呢?分别在于,反对党的目标是单向的,执政党的目标是多向的。所以,当执政党,是要点手段的,才能够有效的协调各方面的意见。

    无论如何,动辄恫言引用煽动法令,就是错。要不,你和巫统那些猪头有什么分别?

    看来这当年大家所爱戴的黄泉安已经和基层民生脱节了,因为连这么敏感的话题他就那么不当一回事的说了出来。是他已经迟钝,还是他根本不在意?或,他根本不认为引用煽动法令是错的?

    意气风发,站在云端施政,对行动党不是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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